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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光照明南面围墙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来源: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12-20 09:17:38 浏览次数:967 [ 打印此文章 ]

福州日光照明南面围墙建设工程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冠榕兴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盛世鼎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杰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日光照明南面围墙建设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354093发包价325899.5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日光照明有限公司南面沿人行道约300米的围墙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409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类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整改期间,投标人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投标人被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等文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21年12月20日20211224,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小写:¥5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现场场递交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231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国际5楼中宏源开标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开发区福兴大道22号

电话: 138 0955 8080

联系人:孙衍杰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国际5楼

电话:0591-83593692

联系人: 李工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开发区福兴大道22号

 

日期: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