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江下游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六项机制”建设及评价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闽江下游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六项机制”建设及评价服务项目
联系方法:0591-83593692
项目联系人:陈明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5、6栋2层、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铭,0591-83593692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现委托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征集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背景
为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水利部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2〕309号)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水监督〔2024〕591号)等文件,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提出全面要求,持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地见效,全力提升水利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2.建设目标
根据《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有关要求,结合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实际情况,通过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落实等措施,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实现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场管理规范和人员素质提高,建立行之有效的“六项机制”管理体系。
3.建设范围
闽江下游福州城区段防洪堤总长59.84公里,其中市管32.75公里、在建共管27.09公里,江面保洁长17公里、面积8.41平方公里。
市管防洪堤分北港北岸、南岸及南港北岸:北港北岸(13.42公里,200年一遇)西起物构所东至魁岐道闸鼓山山脚,含西河砼堤等5段;北港南岸(10.08公里,100年一遇)西起洪山桥东至胜利水闸,分建新北堤、仓山砼堤;南港北岸橘园洲防洪堤(9.25公里,100年一遇)西起洪塘泵站东至鳌山村。
在建共管堤段4项:南江滨东段护岸休闲路工程、闽江北港南岸防洪工程、闽江下游南港防洪工程和闽江下游南港农大洪塘段防洪排涝工程,总长27.09公里。
设洪山、台江等5个管理所,各管辖对应堤段,负责市管及在建共管堤段管理。
4.建设内容
4.1开展宣贯培训
邀请专家为全体员工进行专题培训,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为指导,介绍“六项机制”政策背景、基本概念、主要任务、创建思路和工作方法等,为全员参与“六项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相关要求,将“六项机制”建设与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相衔接,编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等。
4.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SLT 843—2025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清单判定法和元素分析法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危险源辨识,编制危险源清单。
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组织多个管控层级人员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清单判定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风险矩阵法(LS法),科学评价安全风险。
4.4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
整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的管控措施等结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简介、辨识与评价主要依据、辨识与评价方法、辨识与评价内容、安全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管控责任等,并由单位运管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运管和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分析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现有预警设施情况,提供相关预警表单,协助中心技术人员对较大及以上风险危险源设置相应的预警条件。
4.6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1)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危险源实行分级管控。重大风险危险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管控,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较大风险危险源由单位分管运管或有关部门的领导组织管控,分管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协助主要负责人监督;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危险源,由单位运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管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协助其分管领导监督。
(2)对危险源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危险源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公告、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训、应急处置、个体防护等方面。如危险源或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制定有关风险管控措施。
(3)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排查治理责任和工作要求,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周期和整改要求,明确信息通报、报送和台账管理等相关要求。
4.7建立风险处置和责任落实机制
完善重大风险危险源“一源一案”;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履责要求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风险管控责任的落实;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4.8现场可视化管理
从标识标牌设置、设施设备管理、作业活动管控、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方面提升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现场管理水平。根据《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等规范要求,设计制作和安装安全风险公告栏、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重大风险警示牌、岗位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等,不少于300面(可发光、合金材料),确保现场可视化合理合规。
4.9员工素质提升
开展风险管控“三知两会”教育培训,使相关员工做到知道本岗位危险源所在、日常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会使用身边的应急器具、会介绍本岗位危险源及管控措施,使“六项机制”建设落实到人,有效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4.10“六项机制”管理系统应用
应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管理系统,开展基础数据录入、危险源巡检、隐患排查治理、警示牌上传等工作,实现全流程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4.11 项目考核验收: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评定,定级标准:总分不低于80分。
(二)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下表资格要求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请各供应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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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求概况 |
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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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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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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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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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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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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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供应商须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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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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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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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联合体协议 |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6日08:30—11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供应商征集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与提交时间
1.提交时间:2025年11月06日08:30—11月10日17:30密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具体要求:
(1)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应包括价格清单(含总价、分项报价)、公司简介、荣誉、项目实施方案、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供应商征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期间承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项目只计一个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本次供应商征集费用自理。
(3)评选说明:供应商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后期由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委托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方式,组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书面推荐,各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综合考量后各自推荐3家供应商;代理机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并产生被推荐总次数前3名的供应商名单(注:1、若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供应商征集活动取消,由代理机构发布新征集公告重新组织开展下次征集活动;2、若出现两家供应商或多家供应商被推荐总次数相同情形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入选名单的并列供应商:当出现并列情形时,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量供应商提供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情况确认最终入选名单的供应商顺序)。本项目将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开展后续工作,参与后续谈判活动的须为上述名单上的供应商;未在名单上的其他供应商不予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案例、资质、荣誉等材料供评选委员会作为推荐参考资料。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陈明铭 电话:0591-83593692